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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情夫性爱日志曝光丈夫暴怒掐死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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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情夫性爱日志曝光丈夫暴怒掐死妻子

近日,48岁的李建因故意杀人罪,被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而就在9个多月前,李建亲手掐死了与他共同生活了20多年的妻子,这起家庭惨剧的起因就是妻子QQ空间内记录的与情夫一篇篇露骨的“性爱日志”。

妻子贪玩不归

丈夫感觉异常

4月的一天,李建弓着背,脸色苍白,很憔悴,在法警的押送下,小步走进法庭,站到被告席,空洞的目光没有在旁听席停留,转身面向法官。

李建,湖南人,铁路工人,曾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而他却亲手把这个家毁了。

妻子唐芳,42岁,峨眉山市人。20多年前,唐经人介绍认识了李建,不久之后两人相恋结婚,并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儿子。

法庭上,李建向法官讲述了自己因为不能忍受妻子的事,亲手掐死妻子的事件经过。

2011年8月18日,星期四,一大早,唐芳给李建说,自己要和几个朋友一起爬峨眉山耍,并且要住一天,星期五回来,一向都很爱妻子的李建,想着妻子出去耍也是想趁机放松一下,没多想,就点头同意了。

可第二天,李建一直等到下午,都没见到妻子的踪影,给妻子打电话也打没通,这让李建着急不已,怕妻子出事。

直到很晚,妻子才打来电话说,朋友们要让她再多耍一天,星期六才回来,李建想反正也是周末,多耍一天也无妨,还劝妻子注意安全。

可星期六到了,李建在家等了一天,妻子还是没回来,到后来打电话干脆不接,也没说任何原因,直接发来短消息说“星期天回来。”

当时,李建就感觉妻子的行为太不正常了,隐约觉得妻子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

“性爱日志”曝光

丈夫暴怒杀死妻子

李建一个人坐在家里,想了很久,突然想起这段时间,妻子常常上网聊天,常常借口外出。

李建希望能在妻子的QQ上找到一些答案,他打开电脑,登陆了妻子QQ,打开了她的QQ空间。

在空间里,李建看到了自己最不想看到的东西,这里详细记录着妻子与一名男子十分露骨的“性爱日志”。

“当时我脑子一片空白,心里充满愤怒,这是对一个男人尊严的打击,我立即打电话,让她马上回家。”李建事后说。

同年8月20日晚9时许,妻子回到家中。当时,儿子也在家。

“你是不是有外遇了?我那么爱你,你太令人失望了。”李建开门见山地说。

“不要乱说,没有的事。”妻子极力否认。

“那个日志是怎么回事?”李建追问。

“你凭啥子看我日志?”妻子生气地说,但没再否认外遇的事。

随后,李建向妻子提出离婚,但妻子提出要给她一笔钱才同意离婚,二人遂发生争吵,最后在儿子的劝解下,次日凌晨2时许,两人才各自去睡觉。

次日一早7时许,两人再次发生争吵,进而在卧室发生抓打。

妻子用手将李建身上抓伤,李建用拳头打妻子,并抓住妻子的头发使劲朝床上撞了几下。

妻子扬言要拿刀砍李建,并大步往厨房方向走,还没等妻子走到厨房,李建就先出手了。

在客厅门口,李建将妻子一把抓住,按倒在沙发上,用右手不停地猛掐妻子颈部,大约过了几分钟,妻子没再动弹。

看着沙发上妻子的尸体,李建很快清醒过来,“自己杀人了!”他马上跑到儿子的房间,试图叫醒熟睡中的儿子,但儿子翻了一个身又睡了。

李建遂先打电话给妻子的弟弟,后又打电话给妻子的姐姐,说自己杀了人,最后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

构成故意伤害罪

一审被判入狱15年

庭审中,李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低头认罪。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建因不能忍受妻子的事,用手持续猛掐妻子颈部,致其窒息死亡的行为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李建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李建辩护人提出,本案被害人多次的事存在严重过错,李建主观恶性小,系初犯,没有预谋,具有自首情节,并且得到了被害人家属谅解,与本案查明事实相符,予以采纳,决定依法从轻处罚。

为此,乐山市中级人民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是个爷们!掐死这不要脸的。女人觉得丈夫不好可以离婚在嫁,但在外边搞瞎八就应该死拉死拉的有。我这样说会有反驳者,男人怎么可以外边胡搞呢?我没说男人在外边胡搞就正确,但请记住男女有别的道理。男女如钥匙和锁的关系,一把钥匙能开很多锁那是万能钥匙,而一把锁随便哪把钥匙都能开那一定是把坏锁。李建的行为是大多数妻子的事男人做的事!本人感觉应该是李建把奸夫弄残废就成,何必杀自己的老婆把自己的前途葬送呢!的事老婆毕竟是孩子的妈妈,死掉后对孩子的成长极大不利!孩子的前途也葬送了!李建呀李建,你太糊涂了!被弄的人应该是那个奸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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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aba1 金币 +3 发帖辛苦啦! 2012-6-10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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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一件事:妻子红杏出墙,丈夫跟踪至奸夫家中将两人杀死,结果被判死刑,留一个幼女由爷爷抚养,老年丧子,幼失父母的人间惨剧。据法律人士讲:如果是在自己的家中将二人杀死,罪不至死。我想还是要懂点法,冲动有时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仇一定要报,但要有点技术含量,即打击了敌人,还要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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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女人都有,自己错了,还要找男人要钱,什么世道啊,法院应该判无期,不是蓄意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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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这种情况下一般人都是忍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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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最容忍不了的事情就是被带绿帽子,而且还把这个事情大事宣扬!哎,无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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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女人该杀,但也要有技术含量存在,其实在中国完美犯罪很容易的,物证销毁,扛得住打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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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 是个男人都无法忍受的,怒发冲冠时谁管你了,啥事都能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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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要的是给别人带帽子 不喜欢的是自己带帽子这是不可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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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她是对的 但是要冷静 既惩罚了骚妇有能让自己少一些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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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剧,几乎是毁了两条人命一个家。女的不是个东西,既然你在外面有人,老公发现了,你就服个软认个错,也许结果就不是这样的。男的是个爷们,但代价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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