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4-6 01:43 只看TA 11楼 |
---|
规劝别伤害 可以规劝,不必伤害。哪怕是语言上的,都大可不必。毕竟是我们自己的姐妹。过分的挖苦或损人,都不可取。尽管由于愚昧所致。但人家是在丧事的伤痛之中。我们不可以多一些理 解,多一分厚道吗? |
0 |
canory 发表于 2007-4-8 06:14 只看TA 16楼 |
---|
"一贯热衷炒作新闻的香港传媒反而兴趣不大,内地传媒却“高度关注”。 看到这句话,觉得内地某些传媒的水平真的跟香港传媒差很远。大家都是靠炒作,怎么就觉得人家炒起来比较顺眼呢? 好歹人家知道这种东西涉及是非太多,都避开了,内地记者看到大便还是要抢着踩 |
0 |
nigupan2 发表于 2007-4-8 13:22 只看TA 18楼 |
---|
这种人真够恶心的 估计她的下一个目的是要让华仔娶她了 间接害死了自己的父亲 这种女人不值得怜悯 比芙蓉姐姐还令人作呕 我看她以后靠什么养活自己 假如那些明星的歌迷影迷都像她这样子 这样有多少个家人要为他们自杀啊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