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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照片男”公开向杨丽娟求婚 愿意供养其母 [打印本页]

作者: caocaoli    时间: 2007-3-31 05:52     标题: “照片男”公开向杨丽娟求婚 愿意供养其母

  刘德华女粉丝杨丽娟追星13年终见刘德华,老父隔日留遗书自杀,该事件发展近日来一波三折。3月30日,有网友向新民网报料称,一名自称“照片男”的北京男子公开向杨丽娟求婚,并指刘德华应担负责任。

  据新民网调查,“照片男”在自己的博客中以《刘德华不负责任,难道张学友负责?》为题撰文炮轰刘德华及其经纪公司,认为刘德华本可以通过自己出面的方式解救杨丽娟父亲的生命,却没有站出来,体现人与人之间相当冷漠。而在其另一篇博客中,他还以《照片男力挺杨丽娟,抛弃芙蓉另寻新欢》为题表示自己将因为杨丽娟而“抛弃”芙蓉姐姐。

  30日上午,新民网与“照片男”取得联系,据其介绍,他本名石峰,24岁,目前是北京一家公司的普通职员,以前和芙蓉姐姐曾有交往,关系还不错,“但是现在芙蓉姐姐不理我了”。他表示很欣赏杨丽娟的精神,“杨丽娟象芙蓉姐姐一样很有梦想,为梦想付出是很值得表扬的。”

  石峰自称自己和杨丽娟的经历有很多相似的“特质”,他从这件事情上看到了杨丽娟的美。石峰对新民网表示,他目前最希望能和杨丽娟见上一面,聊一聊培养感情,希望能和杨丽娟走到一起。

  有网友回贴希望石峰能先行整容成刘德华模样,“这样把握更大一点”。石峰对此表示,我觉得自己长得也很帅、又白又漂亮,她暗恋刘德华都13年了,换来的只有痛苦,她完全可以换一个口味,重新尝试不同的男人,巧克力好吃,牛奶也不错啊!我相信我能将她从刘德华那里夺过来,最终占据她的整个心灵。

  提到杨丽娟母女目前困窘的生活状况,石峰表示如果最终两人走到一起,他愿意供养杨丽娟的母亲。“虽然我一个月也只挣2千块,我的压力将会好大,但如果能走到一起,我愿意供养她们,最主要的我希望我们能在精神上互相扶持,重拾生活的信心。”

  石峰通过新民网澄清传闻,称自己绝不是芙蓉姐姐的男朋友,他目前仍然处于单身状态,所以杨丽娟不必担心。同时,他强调自己绝对不是炒作,是出于真心想和杨丽娟见面畅谈。他最后对新民网说,在他眼中,杨丽娟和芙蓉姐姐一样,“都很美!”
作者: 1234e    时间: 2007-3-31 09:09

炒作,绝对的炒作,真是“驴找驴,虎找虎,屎壳郎子强奸拉拉古!”
作者: yaoa    时间: 2007-3-31 10:13

没事吧?!也就疯子和疯子能搅到一起
作者: hizhw    时间: 2007-3-31 10:41

居然和芙蓉姐姐扯到一块儿去了!
完全是炒作啊!
作者: sexers    时间: 2007-3-31 12:08

炒作100%啊!
难道现在的人都喜欢操作吗?
出(臭)名真的那么好?
这TMD垃圾!
作者: 叶久勤    时间: 2007-3-31 12:27

sb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作者: hszts    时间: 2007-3-31 23:15

引用:
原帖由 叶久勤 于 2007-3-31 01:27 PM 发表
sb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应改一字:“SB年年有,近年特别多。”
作者: boyface    时间: 2007-3-31 23:59

2疯子终于要凑在一块了  现在又有八卦好看了
作者: 太子爷    时间: 2007-4-1 04:32

这男的估计脑不好的
还是眼神欠佳
作者: hszts    时间: 2007-4-1 15:39

引用:
原帖由 太子爷 于 2007-4-1 05:32 AM 发表
这男的估计脑不好的
还是眼神欠佳
可能勃起功能存在障碍,需要一定程度刺激。
作者: SEIYA    时间: 2007-4-1 15:59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会有的.见怪不怪了.对此男的真心也好.炒作也好.也只能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作者: 沦为神    时间: 2007-4-1 18:59

照片男可真会炒作啊!不过他不知道大家已经对这样的事情哪个厌倦了.
作者: guanhong    时间: 2007-4-1 21:18

现在人为了出名真是什么法子都能想的出来,真是是一个无耻垃圾日见多的年代
作者: yonghui    时间: 2007-4-1 22:08

太sb了 sb到家了 新闻媒体也神经 什么都报道 多报道些穷苦孩子也好呀!!
作者: wqq    时间: 2007-4-1 23:15

炒作嫌疑有,但是炒的有点离谱了
作者: haha77    时间: 2007-4-12 12:51

想出名废尽一切心机,哎.真是社会乱相
作者: jun585    时间: 2007-4-12 14:53

有抄作的嫌疑,现在的文化人啊,可恶!
作者: hourqian    时间: 2007-4-17 20:36

饿类神啊
我终于长见识了。
我可以向别人炫耀了。。
哈哈!
我碰到了传说中的 怪胎了。
(问一下:这样扣分吗?)
作者: 号丢了    时间: 2007-4-18 17:34

天啊,不是吧?又一个出来炒的?乱了乱了.改天我也在网络上发表些东西,是不是也可以一夜出名啊?我觉得现在的人怎么什么名都愿意出啊?真是不理解他们的想法.疯了`
作者: kidd8822    时间: 2007-4-18 18:25

laji垃圾!这个词就是为了这些人而存在啊
作者: MANDI_23    时间: 2007-4-18 20:32

好恶心的男人哦,连神经病都不放过,想红也不用这样炒作吧,可以停一停了
作者: sxqlhg    时间: 2007-4-19 22:28

见了都想吐的主,竟然还有人向她求婚。
两个人都去死吧!省得出来吓人!
作者: yiyee12345    时间: 2007-4-22 16:47

人要脸,树要皮.现在有的人脸都不要了,"照片男"想出名,遗臭万年.
作者: 落叶归根    时间: 2007-4-22 16:55

这样的一家子疯子也敢要,想出名想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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