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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瘦身钢筋”建保障房太“坑爹”(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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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瘦身钢筋”建保障房太“坑爹”(转)

广西住建厅督查组日前抽查了20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发现部分存在施工质量不高、安全隐患较多、质量保证资料缺失较多、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等现象,有的甚至使用违规的“瘦身钢筋”,抗拉强度与屈服强度均不合格,重量偏差达-40%。(见6月7日《人民日报》)
  保障房的供应对象是谁?城市的中低收入阶层。哪怕保障房的价格足够低,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仅首期就花掉他们全家所有积蓄,其他的都靠银行借贷。如果倾家荡产买来的却是“楼脆脆”,他们会善罢甘休吗?你能想象后果吗?政府花巨资建设保障房,本为了给中低收入阶层解决住房问题,如果质量出现问题,政府还得花更多的人力、物力去善后、维稳,你说纳税人的钱花得多冤啊。
  别说广西用“瘦身钢筋”建保障房的承包商太“坑爹”,保障房“坑爹”现象不是今天才有,广西才有——继去年10月北京“明悦湾”8栋保障房被责令拆除以来,近日又爆内蒙古包头市最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民馨家园”被曝存有严重质量问题,500多户住宅遭遇“墙脆脆”;青海最大拆迁安置工程“康川新城”被检出21栋楼存在质量问题,目前所有在建工程已停工……
  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房频频发生质量问题,令人愤慨,但不出意料。公共财政投建的工程容易出现就是“唐僧肉现象”,具体表现在“八神过海,各显神通”,争相觊觎工程,都想从中分一杯羹,导致工程耗损严重,效率奇低。不幸,保障房也跌入其间,被层层刮油在所难免。就保障房而论,还有特殊情况不能不提。
  一是赶工现象。因为中央下了死命令,保障房建设任务分指标到各级政府,且限时完成,而基层政府或意愿不足,或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普通出现怠工,迄今为止开工率不足三成(见6月7日《齐鲁晚报》)。在这等情势下,要百分百完成任务,不弄虚作假,就必须要赶工。工期一紧,问题纷至,质量堪忧;二是价格控制。与实现市场化的商品房不同,由于保障房价格实行限价政策,限价必然打压从开发商、承建商到供货商等整条“生态链”的利润空间。如果监管到位,质量或能得到保障,倘若监管失灵,必然会出现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降低成本现象。钢筋作为房屋主要建材之一,瘦身40%的话,能带来多大的利润,可想而知。
  对于在暴利中浸淫日久的房地产开发商来说,要求他们身上流淌“道德血液”,老老实实、真材实料建好保障房,圆城市中低收入者安居之梦,是不现实的——别说城市保障房,甚至连汶川、玉树等灾后重建都出现不少质量问题。各级政府对此要负起全责,两手抓——既抓建设,又抓质量,两手都要硬,抓出质量来,不能出现猴子摘玉米现象。对保障房工程质量,除了提前介入(不要等出了事再补救),除加强日常监理,防微杜渐之外,还要对那些无视安全保障的违法商人进行经济及刑事处罚,罚到他们喊疼,才能以儆效尤。
  能否完成中央提出的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计划是对地方政府是一个重大考验,而能否保障这些房子的质量,更考验不仅考验着各地政府的管理能力,也考验着各地政府的公信力。
====================== <评论>保障房关系到民生问题,而这些公司的瘦身钢材血淋淋的向大家揭开了房地产行业没有道德的血液,光靠自觉要你们政府监督干什么.种种事件表明对于这种行为要重处重罚,要必须把刑事责任加进去.乱世要用重典,需要用大刑啊!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 本帖最后由 faithpower99 于 2011-6-9 13: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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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大炮说了1000万套根本就是大跃进,是不可能实现的任务,至于偷工减料,那是老传统了,FB的政府加上无良的奸商,神马质量又有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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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结婚证就领一套房子,离婚了再退回去,做廉租房.再也不会出现高房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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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身钢筋好歹还是个铁制品,我记得前年的时候,看到一个报道,一家人家重新装修别墅(买的带装修的房子)敲墙的时候竟然发现里面混的是毛竹。那才叫可怕。在中国好多黑心的人为了钱已经不顾一切了。有了钱后又转移到外国。现在不是有很多所谓的“裸官”“裸商”吗?不外如是了。何况这还是保障用房。本来买10000万/平方的房子 2500才卖。不给你弄虚作假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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